公路绿化砍伐审批(如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自备资料:《县集体、个人所有林木采伐审批表》原件2份;

②证明材料:林木采伐申请文件(原件1份),林权证(核原件、复印件1份)。

2、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在县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②办理人员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考评,提出拟办意见;

③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审定签发;

④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县林业局窗口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扩展资料

林木采伐证的相关明细

据了解,林木采伐许可证作为林木采伐方面一种既合法又重要的证件,用于批准采伐林木者在依法的基础上取得采伐林木的许可权。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

1、林木采伐证的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

2、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严格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保护森林资源。

3、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和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都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采伐。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政府-林木采伐许可证

高速绿化带新规定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高速公路坡顶排水沟或坡脚护坡道向外30米+不小于1米(具体由当地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简称建筑红线控制区)以内的路产路权及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由辖区交通局(委)路政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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