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区绿化面积标准(绿化率国家标准是多少)
绿化率国家标准是多少
按照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住宅小区的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0%。此处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住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屋顶,阳台等人造绿地。在公园绿地中,雕塑,水池,亭台等不超过1%的绿化景观,可以作为绿地。
所以,如果小区的绿化面积达不到,那就是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来,可以上报给建委,让他们改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衡量一个楼盘的绿化状况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一般指小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住宅旁绿地,道路绿地等。但也不是每一片绿色都可以被计算为绿色,比如一米五,一米多深的地面,无论有没有绿化,都不会被计算在内。
绿地率与绿化率有何不同
绿地率是指居住区域内各种类型的绿化面积与居住区域面积的比例。住宅用地范围内各种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住宅周边绿地等。在这些绿地中,包含了居住区公园,小型游园,组团绿地以及一些块状,带状的公共绿地。
第一,两者的概念是不一样的,绿地率是一个精确而严格的概念,而绿化率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第二,两者的计算方法不同,绿地率是以绿化面积乘以建筑用地的面积,绿地率是绿地的总和乘以规划用地的面积。绿化面积很大,但面积不大,一般都要高于绿地率。第三,绿化率面积很大,几乎所有的草坪都被纳入了绿地,包括了露天的停车场和树木。
国家对小区绿化有哪些规定
1、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用地总面积应在30%以上,中心城区不低于25%。
2、一般园林式居住小区,居住区内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中心城区不低于相应指标的50%。居住小区内种植的乔木、灌木、竹类密度要合理,留有适当的生长距离或空间,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0%以上,草坪面积控制在40%以内。
如何判断小区绿化环境的好坏
1、是否存在污染源:购房者在挑选小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小区内部和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一般来说,如果小区内部居住的人口比较多,那么该小区产生的辣鸡也会比较多,如果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的话,那么就会污染小区环境了,而且如果小区周边存在化工厂的话,购房者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小区居住时间久了之后就会导致慢性疾病的发作。如果小区位于交通主干道、高速路口等车流量密布区域的地方,那么该小区就可能存在噪音和空气质量方面的问题。
2、小区的物业管理如何:一个小区的绿化环境的好坏和物业管理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小区的绿化是有物业来进行维护和打理的,物业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了房子的修理与修缮办理、美化办理、卫生办理、治安办理、车辆交通办理、共用市政设备办理、违章建筑的办理、其它的日常服务等。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选择一个物业服务比较好的小区,因为物业服务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居住舒适度和所购房子日后的增值潜力。
3、小区的景观搭配:小区的绿化植被可不是随便栽种的,还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和搭配,所以购房者也可以从这一点来观察小区的绿化环境。如果小区的绿地率比较高的话,那么购房者还要判断景观环境、植物的种类好坏。比如小区内的绿色植物是否容易飘柳絮或招蚊子;植物的搭配和种类,最好保证各个季节都有可供观赏的植物;这些都应该与小区的整体环境相宜。
主要有四点要求:
一、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二、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整个小区绿化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成片的绿地应满足1/3以上的面积在日照覆盖范围之内。
三、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
四、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如何计算小区的绿地率
一、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并不是所有长草的地方都能算做绿地率。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
二、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三、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当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什么是小区绿化
小区绿化分广义绿化和狭义绿化,广义的泛指只要增加了植物,改善居住小区环境的种植栽培园林工程等行为,都可以算是小区绿化,狭义的是指在广义的泛指基础上增加了人为的评判标准,如:该植物的存在,对环境的利弊分析,特别是有些外来植物,一切的基础以对人类社会的投入产品来评判。进而划分出:小区绿化、别墅绿化、庭院绿化、景观设计等。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二条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
《城市绿化条例 》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绿化条例 》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