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化工程管理(江阴市东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江阴市东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12-05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江阴市长山大道55号天安数码城61单元2楼。
江阴市东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281MA1N1L1RX8,企业法人史秋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阴市东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古典建筑工程、农林工程的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测量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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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第七条修改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二、将第八条修改为:“工程项目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三、将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经验收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四、将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和工程总承包,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五、将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省外承包人进入本省承包工程项目,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
“国(境)外工程设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设计除方案设计外,应当与国内设计单位进行合作设计,并遵守国家级本省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六、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省外从事标底编制、招标代理、建设监理、工程咨询等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七、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八、删除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九、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暂扣资格(资质)证书、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报送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删除第三十二条。十一、删除第三十三条。十二、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企业未领取安全资格证书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暂扣或者依法吊销资格(资质)证书,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应当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领导者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实行执业资格管理的,可以对承担主要责任的执业人员,由执业资格管理机关降低资格等级或者取销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删除第三十九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