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绿化树木收购(广州市南沙区小区内修剪树枝)

在广州市南沙区小区内修剪树枝,需要向辖区园林部门报备,并在园林专业部门指导下或经专家论证实施修剪。具体步骤如下:

1. 申请人需要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广州市南沙区林业和园林局政务窗口进行申请。

2. 为了避免春季过度修剪、砍伐树木事件发生,市园林办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群众绿化树木保护和规范修剪的紧急通知》,物业公司、机关单位、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不得随意对周边树木进行修剪。

3. 如果确因树木挡光需要修剪,应到辖区园林部门报备,并在园林专业部门指导下或经专家论证实施修剪。

《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擅自砍伐或者迁移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迁移一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六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迁移二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擅自砍伐、迁移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绿化赔偿费五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擅自修剪树木直径在五厘米以上枝条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一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二级古树名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被确定为古树后续资源的树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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