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项目需要哪些检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资料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验收流程

办理地点:无锡市惠山直街189#2楼(市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0-83708508

验收前准备工作:

一、 验收前准备工作:

第一项:查验建设程序

手续齐全,及时办理了绿化方案审批和绿化开工登记手续,工程参与各方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项:查验文件

竣工资料完备,一般包括验收申请、竣工总结、监理总结、监理执行报告、竣工图纸(比例1:200-1:300加盖竣工图章、总监签字)、苗木清单;其中竣工图纸和苗木清单需提供电子文档。如有特殊因素的,应补充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报告。

第三项:核验绿地面积

由建设单位联系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院对现场实际绿地面积进行测绘(监理单位也要参与),并提供测绘图纸、测绘报告及电子文档(光盘),计算绿地率,并由绿地测绘人员签字确认。

绿化管理站在核验相关程序、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正式进入验收程序,于五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绿化验收。

二、 验收程序

第一项:现场验收

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景观效果、绿地完成情况(如按图施工、绿地变更)等,并视情况对绿地率进行复验。

第二项:书面答复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1、 符合验收标准的,出具绿化合格证;

2、 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予以退回,待符合验收条件后,进行再次申报(自退回之日起5各工作日后方能重新申报验收)。

无锡市绿化管理站

需要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通知项目所在地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保修养护期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扩展资料:

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以及含有高堆土(高度5米以上)、假山(高度3米以上)等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

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招标人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公开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城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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