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小区绿化被破坏(小区内绿化被破坏找哪个单位管理)

法律分析:

找物业公司来管理。根据物业管理的条例,物业公司由小区业主所聘用,对于小区内的治安、环保还有物业等等都有相应的管理权利。如果反映没有效果,也可以向当地的规划局进行投诉,由规划局来处理。小区的物业属于全体的业主所有,不是个人想占用就能够占用的。小区绿化率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指标,因为决定着居住的环境。一般楼盘的绿化率要达到30%左右,如果是一些老旧的小区进行改造之后,也不能够低于25%。当然也有一些项目的绿化率能够做到60%,如果绿化率比较高,相对来说建筑密度就会比较低,对于业主来说是一件好事,会居住得非常舒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衍生问题:

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包括哪些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2、绿化管理,3、卫生管理,4、治安管理,5、车辆交通管理,六、公用市政设施管理,七、违章建筑的管理,八、多种生活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向业主委员会了解具体情况,了解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业委会的同意,了解物业的理由,否则向业委会反应,要求业委会督促物业恢复绿地。或者向当地的建设局投诉,要求帮助解决。小区绿化部分是公共区域,属于大家的,要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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