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促进住房公积金合理利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本办法的制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曲靖市实际情况制定。
  •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购买、建造、翻建、维修自住住房。
  • 还房屋贷款本息。
  • 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 支付医疗、大病、子女教育等特殊支出。
  •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以下程序操作:

  • 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
  • 提取金额将在规定时间内划入指定账户。
  • 根据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对不同提取事项设定了相应的提取限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监督管理,保障提取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