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绿化种植制品价格(绿化种植土买卖合同)
种植工序:种植土回填、平整绿化用地、放线、挖树穴、修剪、种植、绕草绳、护树桩、大树打拉线、围堰、浇定根水。 给个简单的样本,或许对你有用。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协议书
发包单位(全称):
承包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xx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xxxxx。
1.3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涉及的所有内容详见附件1(种植土回填及平整、果皮箱除外) 。
二、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涉及的所有内容(种植土回填及平整、果皮箱除外),详见附件1,包工包料并管护3年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乔木成活率达100% ,地被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及竣工资料电子版一份文本资料五份。2.2 特别约定:2.2.1在施工及管护期间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由发包单位承担,如果没有绿化给水管网,由发包单位协调绿化给水方案,协调费用由发包单位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及机械费(抽水机及水管)由承包单位承担,材料费(如汽油)由发包单位承担。2.2.2承包方承包范围是从发包单位回填种植土后开始一直至本工程(指绿化工程)终验移交为止,为此在对本工程进行种植土回填及之前的工作,由发包单位负责绿化场地的清理、种植土进场、回填、平整工作中的机械费(如装载机、挖机、建筑垃圾清运车等),承包单位负责安排人工配合非承包内的其他相关于本工程的工作。如果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地被植物的种植密度不按照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则所产生的验收不合格责任由发包单位承担;如变更则地被植物按每平方米实际种植株数进行结算,单株的综合单价等于单项综合报价除以设计图每平方米种植的株数。2.2.3本工程不提供工程发票,在发包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支付价的1%即可。2.3无给水管网时用水预案(详见附件3)
三、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以发包单位书面通知或提前三天电话通知为准);3.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壹拾天。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4.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4.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验收不通过,应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验收通过,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为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5.1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陆佰贰拾壹元玖角元整(¥231621.90)。5.2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并进场施工两天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0%即壹拾叁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元壹角肆分(¥138973.14);工程完工初验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三年养护期满工程终验合格后10天内10%的余款一次性付清;养护费为每年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从初验后算起每满一年结清一次。5.3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结算时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5.3.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5.3.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5.3.3按合同工期完工所采取的赶工措施;5.4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5.4.1增加工程量的,在增加之前,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定。5.4.2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实际上没有发生的,在工程决算时应当取消。5.5工程量变更时综合单价的确定:5.5.1承包人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根据承包人综合单价报价个中所列的综合单价计算。5.5.2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定。5.5.3地被植物工程量按株数计算,单价按合同中规定的综合单价折算成株数后的价格。
六、发包人权利和义务6.1发包人指派 作为的工程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6.1.1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6.1.2 主要材料的确定,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6.1.3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6.1.4 工程款支付: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权与否决权,未经工程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 6.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承包人权利和义务7.1承包人指派 作为项目负责人,是承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7.1.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的所有施工过程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7.1.2已完工程成品,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1.3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违反昆明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7.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7.2.1工程初验合格后,保修期三年。苗木包管养及包活三年。承包人必须做好本工程的保修及管养工作,若承包人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时,承包人仍应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7.2.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7.2.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7.4因发包人未能及时协调好养护用水的,所造成的苗木死亡或成活状况偏差的,承包人不承担苗木死亡或成活状况偏差由此带来的责任。
八.工期延误8.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不可抗力;
(5)约定或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在8.1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负责人提出报告。工程负责人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未签证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
九.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方工程负责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壹式贰份。工程负责人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确认。若工程负责人对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有异议,承包人应配合工程负责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报送。若承包人拒绝配合工程负责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报送,则以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工程量为依据。
十.材料设备供应10.1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10.2 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3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10. 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10. 4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发包人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11.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结算资料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31天起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若承包人延误工期,应按合同总价款日千分之三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若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完成现场清理工作,应按合同总价款日千分之三向发包人支付逾期清理违约金;11.3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承包人应负责返工,直至重新通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经两次返修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二.其他1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12.1.1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12.1.2 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12.1.3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7级以上(含7级)地震。12.1.4遇由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12.2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发包人将不予计量。12.3 合同变更和解除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承包人或现场负责人生效:12.3.1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12.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12.3.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12.3.4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12.4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除了根据上述支付的违约金外,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协议的工程进度表及编制的其他工作计划所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其他工作事项,承包人应对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12.5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2.5.1本合同书12.5.2预算文件及其附件12.5.3图纸12.5.4工程量清单12.5.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13.1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 月 日13.2合同订立地点: 13.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单位:(公章) 承包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2012年 月 日 日 期:2012年 月 日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
(一)绿化工程造价计算有何规定绿化种植工程,从其苗木品种上看成百上千,从其外观上看千姿百态,从工程角度上看,施工地点、种植方法、施工季节……又各不相同。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到底有没有规律?目前,有哪些标准、规定?有哪些计算方法?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1989年,建设部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特点、规律,颁布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它对园林建筑和绿化种植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作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1993年,上海根据建设部的规定,编制了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目前仍在执行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规定,这些文件和定额,是目前上海地区绿化种植工程从投资框算、设计概算、合同预算、竣工结算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依据。这些定额和文件如何执行,这就是这个专栏以后陆续分主题介绍的重要内容。
(二)绿化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依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的造价管理部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的规定,绿化种植工程造价有两大内容组成:一是工程直接费用;二是工程间接费用。
工程直接费用,顾名思义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的直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人工费用:包括苗木采购到工地以后的,苗木场内驳运,挖坑,换土,种植,覆土,保护,浇水,围护……直至竣工后,养护一个月的时间内所耗用的全部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各种不同品种、规格苗木本身的费用,以及种植时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辅助材料包括苗木灌溉的水,树干防护的草绳、铅丝,以及各类竹桩、木桩、水泥桩等材料费用。
3.机械费用:包括大规格苗木,当人工不能扛抬时,必须使用机械搬运到设计方位,然后吊起、复位、扶正等发生机械耗损的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三项费用,在定额中均有详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改动的。但是,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方法,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由于施工工程的条件、气候千变万化,定额还规定,允许定额规定以外的不确定因素,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工程费用,但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明确,方可增加工程费用。
工程间接费用,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后,施工企业必须收取的其他费用,它是绿化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的合法利润以及上缴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的税金等内容组成。
工程间接费用收取多少,是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规模大小,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明确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增减的。
(三)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依据首先,要有完整的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设计图。
施工设计图的设计,应由甲方(业主)请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他们根据投资方特定的环境、地形、观赏、使用等要求以及投资额度,设计出既有利于植物生长、观赏、使用功能,又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施工图,配置不同品种、规格的苗木种植数量,达到投资方预期的效果。
其次,要有和工程施工期相配套的苗木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工程施工时间的不同,其苗木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的起伏而变化的,所以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当前市场苗木供应价格情况,计算该工程预期造价,即完成一个绿化种植工程大概需要多少资金的框算计划。
上海苗木市场价格信息是根据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价格资料,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1、每季度第一个月发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
2、按照去年的苗价行情综合取定编制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
目前上海使用的定额为1993年版的《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定额》,相配套的规定文件一般指1993年以后陆续发布的和绿化种植工程有关的文件。例如,土方费用文件、不同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绿化养护补充定额等。
最后,还必须准备相配套的计算工具。
目前预算的编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手工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备有合适的预算表格和计算器等操作工具。
另一种是采用电脑软件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具备电脑和相应的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利用计算机软件计算绿化工程造价是一种既规范、省时,而计算数据又较正确的方法,是以后工程造价计算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方法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一般程序如下:一、依据施工设计图上的工程苗木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市场苗价信息中相对应的苗木单价,将数量和单价相乘计算出复价。再将所有复价累加,计算出该工程所需苗木总费用。
依据施工设计图所要求的地形标高和施工现场地形、土质等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计算进、出土方数量,满足设计地形标高要求和植物生长所需的排水要求,再根据文件规定的土方单价,分别计算该工程出垃圾土费用和进种植土费用。
依据施工设计图上的施工面积和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在苗木种植前,必须发生的绿地土方平整、松土、整理等所需的人工费用。
依据施工设计图上的工程苗木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及《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中相对应的子目基价,计算该工程所有苗木种植时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累加所得,即为该工程全部种植费用。
把以上三项费用相加,就组成了该绿化种植工程全部的直接费用。在此数据基础上再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规定的费率标准和计算程式,计算出该绿化种植工程全部的间接费用。
综上所述,一项绿化种植工程,其完整的造价应分别计算以下各项费用。
绿化种植工程总造价:直接费用1苗木费用;2土方费用;3种植费用(含绿地整理费用)间接费用(含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费用)。
(五)如何确定工程苗木单价绿化种植工程中,工程苗木费用是当家材料,在整个预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是依据施工设计图确定的,与其名称、品种、规格相对应的苗木单价取定顺序如下:(一)指导价中有其相应单价的,依据《上海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二)指导价中没有的,依据上一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三)指导价和《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中均没有相应苗木单价时,一般有两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随着园林建设事业的发展,园艺水平的提高和普及,国内外园林植物的引进,以及当地杂交新品种的产生,造成了绿化种植过程中新品种的不断增加,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作为工程苗木市场价格资料收集单位而言,尚不能及时发布,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新园林植物品种,是否适宜上海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正在考查、观察之中。
(2)新园林植物品种的市场价格信息资料,尚在收集之中,数据不够齐全,发布条件尚未成熟。第二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园林植物一般都有一个最佳苗龄移植期。工程苗木规格偏小无法达到预期的绿化设计效果;工程苗木规格偏大俗话说“人移活,,树移死”。所以一般对大规格的工程苗木移植应慎重对待。如确实需要,应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包括:提前切根、泥球包装,大吨位汽车吊运等),其耗用的费用相对来讲比较大。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如无法找到相应的苗木价格信息,一般可采取甲、乙双方预先协商单价,合同明确,按实结算(发票、市场行情等可信资料)的方法解决。
(六)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量为了保证园林植物正常生长,根据市标《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规定:绿化种植工程土方应水、肥、气、热的能力和各种理化指标要求。故和一般的建筑工程土方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编制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时,必须事先察看现场的土壤条件,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该工程的土方量。土方费用的大小,对工程投资费用和苗木后期费用均有很大的影响。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通常土方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均符合设计和园林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外增加土方费用。
2.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进土或出土,但土壤质量太差,需就地深埋垃圾土,作深翻土处理。
3.原地形标高太低,需场外进种植土方。
4.原地形标高太高(或基本和设计标高一致,但不符合种植土要求),需垃圾土外运,再进种植土方。
5.原地形土方量不需进土或出土,但依据设计标高、地形要求需重新堆置地形。
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种植土方施工方案。土方施工方案的确定,事先应征求设计方、投资方主管人员的意见,并办理相应的文字记录,作为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计算的依据。
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规定:含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应根据设计要求全部地或部分地用种植土加以更换。《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九三)》一般要求:草坪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30厘米,乔木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1.0米。灌木种植土壤应不小于0.8米。
土方量的计算,应根据垃圾土就地深埋,垃圾土汽车外运汽车进种植土,种植土场内人工驳运,人工堆地形,绿地整理等各种施工方法,逐项
(七)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土方费用的计算,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逐项分列计算土方量,再匹配相对应的土方单价进行计算,累计之和称之为该绿化种植工程的土方总费用。
一般计算方法如下:
1.当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符合绿化设计和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行增加土方时,可计算一次绿地整理工程内容。绿地整理是园林植物种植前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艺,按平方米计算,可套用“九三”园林定额相应子目土方基价。
2.当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但少量土方质量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时,一般可采用好土深翻到表面,垃圾土深埋到地下的施工方法处理,其土方量的多少,可按实际挖土量(长×宽×深)计算,其单价的选定,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二章土石方工程中有关子目基价计算其费用。
3.当原地形标高太低,明显缺土时,一般采用种植土(汽车)内运的方式解决。其单价依据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内环线内以45元/立方米,内环线外(包括浦东地区)以30元/立方米为单价,按实际进土方量计算。
4.当原地形标高太高,有多余土外运(或者不采用垃圾土深埋处理方式)时,可套用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的种植土方单价,按实际外运土方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其外运土方费用。
5.当遇到施工现场因设计要求,堆置高低起伏地形时,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一章第5节“人工换土、土方造型”子目基价,根据不同的堆置高度,分别计算堆土量,并根据相应的子目基价,计算其土方堆地形费用。
实际施工中,由于情况错综复杂,不单单发生一种情况,则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上介绍的不同的土方费用计算方法,逐项进行土方费用的计算。
(八)如何计算绿化工程中苗木种植费用苗木种植是绿化工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序。苗木种植费用的计算是根据施工设计图上苗木的数量乘以相对应的定额种植费用基价,计算出该品种苗木的复价,复价累计之和即为该工程的定额种植费用。
定额种植费用的基价,是根据苗木的各种内在质量规格指标确定的。所谓苗木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不是通常所指的苗木高度、蓬径等外形尺寸,而是指苗木根部所带泥球大小、胸径大小、地径大小等尺寸指标,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按照苗木分类不同,其苗木的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也是不同的。通常在计算时,常绿乔木、灌木是以泥球大小;落叶乔木、竹类是以胸径大小;灌木、绿篱是以苗木高度;草坪是以铺种的不同方式;攀缘植物是以地径大小……等等不同标准,取定额种植费用的多少。
所以我们在计算苗木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否齐全(一般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均有能力也应该完成以上设计要求)。只有数量正确,质量规格指标齐全、才能正确套用定额规定的种植子目基价,保证其种植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计算出的工程苗木种植费用,除古树木的种植、移植、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外,一般种植费用中,均应包括苗木种植、竣工移交后一个月的养护工作(单纯花坛种植为10天)。工程苗木成活率为100%,竣工移交后,若有死亡苗木,应由施工单位补种齐全后,方可正式移交给甲方(业主),由甲方(业主)进行后期的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九)如何计算绿化工程间接费用绿化工程间接费用是构成绿化工程成本费用以外的,必须收取的企业合法利润和上交国家税收等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内容是定额规定,固定不变的;另一部分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由定额管理总站发布信息,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组成。
固定不变的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国家税金和上缴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用等费用组成。他们的计算以苗木费用和定额种植费用之和中的人工费用为基础,用百分比率的方式确定,百分比率的大小,是有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
各项费用百分比率的确定,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加以区别的。如果总承包一个绿化工程,以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其施工面积超过6500平方米的,作为二类工程,则规定的百分比率大一些;施工面积小于6500平方米的,则规定的百分比率相应小一些;如果单独承包绿化工程中的土方量,超过2000立方米的,作为三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小一些;土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作为四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则相应更小。
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补差费用,以及因各个工程施工条件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定额没有作具体规定,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的实际的不同,双方可以酌情协商的费用,我们称之谓“开办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补差费用的计算,一般由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单价,各个工程可以根据这些单价,结合每个工程发生的实际数量,计算其费用;开办费用的计算考虑到各个工程外部环境。
(十)绿化养护费用计算近几年来,为了贯彻市政府将上海建设称为国际一流大都市的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为园林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随着园林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如何计算养护费用的矛盾日趋突出。绿化养护工作是绿化种植工程内容的延续,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依据“九三”园林定额的模式,编制了《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养护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养护定额”),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
(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合同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合同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合同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合同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十三)如何审定绿化工程最终造价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是工程费用清算和工程尾款拨付的主要依据。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一、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认。
二、投资方(业主)没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委托社会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定。
工程最终造价的审查、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本着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才能实事求是地搞好这项工作。
对绿化种植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绿化种植工程中土方量(包括出废土、进种植土、场内土方驳运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苗木种植品种、数量统计是否正确;苗木规格是否和竣工图上要求的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
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土方单价的取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土方量计算中,是否有低价土方混进高价土方中计算的情况;核查苗木单价的发布期和工程施工期是否相符;如果实际种植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应选用相应较低的苗木单价;确定苗木种植数量不足或死亡的补救办法后(或由施工方补植,或由业主另行补植),计算相应的苗木费用;同时还需核查苗木种植费用计算时,是否有高套定额单价和多套苗木数量等情况。
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
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该绿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