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改为硬化地面(一楼硬化绿地违反了哪条)

违反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补充:“对于私搭乱建,侵占公共草坪,改造为私家庭院;

占用公共土地挖坑、搭棚,屋顶擅自加层,公共绿化带地面非法硬化等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六十三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按规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主要看硬化的地面性质是怎样的,若是硬化的土地性质是建设用地,在有相关审批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审批进行施工,那么一般是不属于违建的。若是硬化的土地性质是非建设用地,比如耕地、林地等,一般是不能进行地面硬化的。非建设用地不得擅自将其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但若是硬化后是作为农业生产用途的除外,这种一般需要进行审批。2、针对被卫星抓怕到的土地违法硬化行为,相关部门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当事人限期进行改正,需将土地恢复原状,有些还会开出罚款单。若是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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