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化保洁的内容(日常保洁包括哪些内容)

对正在使用的房屋进行保洁清洗,包括拖地、擦窗户、清洗地毯、清洗窗帘等等。

日常保洁是指在保洁服务中,每日需要清洁的项目内容。日常保洁工作由扫、擦、洗等各种作业组成,通过日常保洁可以减少物业装饰材料的自然损坏和人为磨损,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保持物业美观的效果。日常保洁服务内容:室外清扫、垃圾清运、花草养护、防护栏及扶手、广告牌、标识牌清洁;建筑物各楼层走廊、地板、过道、楼梯、电灯开关盒、电梯清洁,地垫的清洁、更换;厕所便盆尿盆污垢、厕所水龙头及门和地板清洁;过道两旁垃圾桶内垃圾倾倒及痰盂的清洗;室内外部门面及门框、玻璃窗、玻璃门清洁等。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维护校园生态环境,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绿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若干规定如下:

一、管理内容

(一)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1、学院公共区域(主次干道、休闲广场、园林景点、公共绿地、职工住宅区)的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绿化保洁中心负责。

2、学院公共部位设制的宣传栏、公告栏、橱窗、广告牌、标语牌等,由设制、使用部门负责清扫保洁。

3、学院二级单位要对本部门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扫,不留卫生死角。

4、学院院内的体育运动场地的打扫、保洁工作由体育教研室负责。

5、基建、建筑物维修施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堆放建筑用料,严禁在校园内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

6、水、电管网施工挖沟,要做到完工后夯实砸平,恢复原样。

7、对清理下水道的污物浊泥应及时清走,不能堆积隔夜。

8、禁止在校园内道路旁或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垃圾扫入道路旁边;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及各种废弃物。

9、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只能在指定的宣传栏上张贴,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橱窗、指示牌上张贴。

10、绿化保洁中心心要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蚊、蝇、鼠等病虫害。

11、校园内的经济实体、商业网点(摊点)等所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由各单位负责清理。

12、各建筑施工单位在校园内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

13、教学、科研实验所产生的含有放射性、病菌、病毒、易燃易爆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固(液)体垃圾及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遗弃和排放。

(二)校园环境绿化管理

1、绿化保洁中心负责对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绿地的绿化、管护。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因学院基本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限于批准的该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区域内;临时占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3、严禁学院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实施以下行为:

⑴在公共绿地、园林景点、休闲广场内擅自移伐树木、毁林种植、垦地种菜。

⑵在绿地内堆放杂物,损毁花木。

⑶在树木上钉挂、刻画、缠绕铁丝、设置广告牌。

⑷在绿地内搭建筑物、圈围树木、摘花采果、采收种条、挖掘苗木。

⑸往绿地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二、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期末卫生综合评定前三名,分别给予单位和责任人不同档次的奖励。

2、模范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设施及公共设施,大胆管理,勇于纠正违章行为,同破坏公共设施等作斗争者。

(二)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后勤管理处绿化保洁中心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给予处罚: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或随意弃置的;

3、在建筑物、构筑物、地面设施、树干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4、随意倾倒废弃物的;

5、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的;

6、运输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货物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7、盗窃、占用、迁移、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8、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9、焚烧树叶和废弃物的;

10、随意弃置有毒有害垃圾的。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予处罚的,由后勤管理处绿化保洁中心依本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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