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绿化与沙盘不符(置业指南:售楼处的沙盘你真的都看懂了吗)

购房者去售楼部看房时,第一个接触到的就是沙盘,沙盘是楼盘规划的缩影和模型,但沙盘也是经过开发商包装过的替代品,因此看懂沙盘对于购房的朋友来说也尤为重要。可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从沙盘图上获取哪些信息呢?赶快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看沙盘上是否注明?模型?字样及比例

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开发商使用模型时,必须注明?模型?字样,因为沙盘模型仅供参考。而沙盘的比例尺寸,除了确定沙盘是否根据实际规划比例制作,还可以按比例尺寸可以算出实际尺寸,例如楼间距、开盘区域及楼栋朝向。

很多时候,沙盘中的楼间距,楼与楼、路与路之间的距离不会十分准确,这样会产生视觉假象,所以购房者应该仔细询问小区占地、总建筑面积、容积率、楼间距等数据,并结合沙盘规划,做到心中有数。

二、看小区整体规划

沙盘是小区的缩影,在沙盘上,小区密度是否过大、建筑与景观的搭配是否协调等,这些对以后的居住质量影响都很大。购房者应该仔细询问置业顾问沙盘中哪些建筑和设施已经存在?哪些只是规划?充分了解小区整体格局对楼号、楼层的选择至关重要。

三、看楼间距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售楼部的沙盘都是会放大社区内建筑物的楼间距的。了解到沙盘模型的比例之后,小编建议你寻找机会到工地实测一下(有些开发商会组织准购房者到工地参观实体样板房),比较一下根据沙盘模型比例计算出的楼间距和实际楼间距之间的误差。偏差较大的话,说明是明显的虚假宣传,购房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四、看绿地、内交通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购房者一定要问清楚沙盘上的绿化建设与实际是否一致。而小区内的交通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购房者要询问一下小区在内交通上有什么措施,如何规划小区内的车行、人流等。

五、看小区内公共设施和不明确建筑物具体位置

看沙盘时,一定要问清楚变电站、垃圾箱、化粪池、水泵房、燃气房、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公共设施的具体位置。沙盘中常会看到一些用有机玻璃做成的透明小方块,它们可能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也可能是待规划中的建筑物,这些也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六、看沙盘周边的规划

沙盘往往会标注小区周边的公共用地、其他楼盘以及重要的周边配套等。一般来说,稍大的社区周边应设有医院、超市、菜市场等配套,这些都要实地考察。对于沙盘周边的空地,要问清楚未来的规划,看是否会对住宅产生不利影响。

购房者可将沙盘上的设施一一对应,确定小区周围的湖泊、公园、绿化带是否真实存在;商业项目的进驻,在政府官方网是否有相关规划与进度等。

关于沙盘图的一些相关信息,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下次无论是自己看房还是陪亲朋好友去看房面对沙盘的时候心里都能有谱。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信息能够为您带去帮助。

房子和沙盘不符可以退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从该法条可知,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对购房者是否购房或者确定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即使合同中没有载明,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如果购房者验房后发现与宣传资料差别很大,可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沙盘模型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其明确规定,但一般司法实践中都会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购房者可以此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沙盘图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1、比例尺寸和楼间距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使用沙盘模型时必须注明“模型”字样,所以沙盘模型仅供参考。而实际中开放商为了让视野能看起来比较开阔,一般都会把沙盘的比例和楼间距刻意调宽调大。

2、不明建筑物

沙盘中常会看到一些透明小方块或者横梁、飘带等不明建筑物,这些物品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共设施,或者是待建建筑物,极有可能会给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可能会遮挡视线、光线等。

3、绿化与交通

开发商为了营造出绿化率很高的假象,往往会刻意安排沙盘上的绿化与道路建设。有的还会刻意把道路的比例调宽,因为这样刻意让人觉得空地多一些,绿化率也高一些。小区内的交通一般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购房者需问清小区在交通上有何规划。

4、公共设施的位置

沙盘上可能显示的公共配套设施距离比较近,让购房者有种配套方便的感觉,但开发商在沙盘中可能会将小区周边的公共用地或其他楼盘纳入沙盘中。同时,开发商为了让沙盘看起来更加完美,往往隐去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诸如电房、地下车库、垃圾站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房子和沙盘严重不符,违背了买房者的真实意思,涉嫌虚假宣传、诈骗等行为,则可以要求退房;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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