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室外绿化内容设计(浅析拓展绿化空间)

浅析拓展绿化空间

 近些年,人们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扩大绿地面积,植树造林,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但现实摆在那儿,人口不断增加,居住、生活的需要,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可地球不能变大,于是人们开始向空间发展,搞起了阳台绿及屋顶绿化。向空间要绿作为一种不占用地面土地的绿化形式,其应用越来越广泛,它的价值不仅在于能为城市增添绿色,而且能减少建筑材料屋顶的辐射热,减弱城市的热岛效应。如果能很好地加以利用和推广,形成城市的空中绿化系统,对城市环境的改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一、认识阳台及屋顶绿化的意义及特点

 阳台及屋顶绿化可以广泛地理解为在各类古今建筑物、构筑物、城围、桥梁(立交桥)等的屋顶、露台、天台、阳台或大型人工假山山体上进行造园,种植树木花卉的统称。当前推广阳台及屋顶绿化有重要意义:一是对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日趋恶化的人类生存环境空间。屋顶绿化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而且能够改善生态环境。它在吸收日光的辐射,抑制气温升高,调节室内环境温度,缓解热效应等方面有较明显的作用;二是改善城市高楼大厦林立,改善众多道路的硬质铺装而取代的自然土地和植物的现状;三是改善过度砍伐自然森林,各种废气污染而形成的城市热岛效应,沙尘暴等对人类的危害;四是开拓人类绿化空间,建造田园城市,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以及对美化城市环境,改善生态效应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五是绿化向空中发展,可以腾出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企业厂房建设扩大生产,同时在做好阳台及屋顶绿化及景观设计的同时,可以通过对厂区、厂房、道路等的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设计出一条参观走廊,引导客人进入屋顶花园享受休闲景观,这样既能够节约集约用地,还能够体现出企业先进的生态理念。

 阳台及屋顶绿化又被称为?第五立体绿化面?,据测算,如果一个城市把屋顶面积全部利用起来进行绿化,城市上空的二氧化碳将减少80%左右。

 目前中国阳台、屋顶绿化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温湿度条件差因屋顶位于高处,四周相对空旷,因此风速比地面大,水分蒸发快。屋顶距地面越高,绿化条件越差。二是造园及植物选择有一定的局限性因屋顶承重能力的限制,无法具备与地面完全一致的土壤环境,因此在设计时应避免地貌高差过大,在植物的选择上一般应避免采用深根性或生长迅速的高大乔木。三是绿地边界规整屋顶形状一般为规则的几何形状且多重复出现,尤其在小区中更为明显。

 二、中国阳台及屋顶绿化主要方式

 由于建筑物的多样性设计,造成面积大小、高度不一、形状各异的各种屋面,加上新颖多变的布局设计,以及各种植物材料、附属配套设施的使用,形成类型多样的屋顶绿化。屋顶花园按高度分为低层建筑屋顶花园和高层建筑屋顶花园两种;按空间组织状况可分为开敞式、封闭式和半封闭式3种;无论哪一种屋顶花园,其设计手法与地面庭院大致相同。从使用功能来看,可以划分为花圃苗圃型、棚架型、庭院型、草坪地毯型、立体多层型、花园型、经济开发型等几种主要类型。

 目前屋顶绿化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针对承载力较弱、事前没有绿化设计的轻型屋面,采用适合少量种植土生长的草种密集种植的地毯式绿化,地毯式绿化种植各类地被植物,若采用图案化则效果更佳。如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研究成功的适用于轻型平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一次成坪技术?,该项技术已获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并通过了上海市高新技术转化项目认证,已在上海和北京均有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用面积,是上海和北京屋顶绿化面积最大的一个推广项目。此技术选用景天科的佛甲草,其特性肉质、矮小、匍匐生长、节上生枝、自生自繁、极耐旱抗寒耐瘠薄,冬季绿色减淡而不死,春来又返绿,节水、省工,几乎不用管理。用2~3cm厚的基质材料在基地培植的草坪块,能在屋顶一次铺植成坪。与刷涂料、铺塑板(垫)、平改坡等屋顶治理方法比较,成本较低。专家和媒体称这种景天科植物为目前屋顶绿化的的最佳植物。

 二是针对承载力较强的屋面,种植乔灌木树种的花园式绿化,这种方式适用于面积较大的屋顶,多用于高级酒店、宾馆和高层建筑,使屋顶空间变化多,产生层次丰富、色彩斑斓的效果,如杭州武林广场东侧一屋顶花园建在有拱桥相连的两座3层楼顶上面,有足球场大,园内栽有50多种花木,四季如春,在它的四周是高出几层的居民楼,住户只要打开门窗就如同置身于花园一般。

 三是组合式,即自由摆放,主要在屋顶四角和承重墙边用缸栽盆栽方式布置的'屋顶绿化,这种方式比较灵活。选用何种方式要根据屋顶的荷载量、载重墙的位置、人流量、周边环境、用途等来确定。棚架式绿化用于种植藤本植物,如葡萄、猕猴桃等,因为栽培基质和棚架立柱可集中安放在承重墙上,棚架和植物荷载较小。这种绿化方式对屋顶所加载荷较小,一般的屋顶结构均可承受,特别适用于高层建筑前低矮裙房的屋顶。花圃苗圃型如重庆一些楼房屋顶种起了红薯、辣椒及花卉;成都一些屋顶不仅种花,还建起苗圃、药圃、瓜园,其屋顶绿化面积已超过10万平方米,屋顶花园已达数百座,较大的花园面积达2000平方米。

 三、中国屋顶绿化的现状

 屋顶绿化在国外已发展多年。而我国才刚刚起步,自60年代起中国才开始研究屋顶花园和屋顶绿化的建造技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旅游事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加城镇的人均绿地面积等的需要,屋顶花园、屋顶绿化、屋顶养花才真正进入城市的建设规划、设计和建造范围。如以北京建成区现有的6979万平方米建筑平屋顶面积的30%进行屋顶绿化,可实现屋顶绿化相当于在北京城市中心区又建成了27个紫竹院公园,可提高城市绿量769.8万平方米,使绿地每年滞尘量增加192.45吨,全年吸收二氧化硫量增加3.95吨,大大改善大气质量。据不完全统计,北京有屋顶绿化的建筑不到城市现有建筑总数的1%。不同时期建筑屋顶绿化目前有几百余处,面积约60万平方米。北京市建成市区可进行绿化的屋顶面积约6979万平方米,其中多层楼屋顶(18米以下)约占70%,高层楼约占30%。国内其他省(市)屋顶绿化建设始于上世纪60年代。随着国内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评价日益受到重视。例如重庆、上海、深圳、杭州、长沙等国内各大城市,屋顶绿化自发地以各种形式展开。

 2005年2月上海市对屋顶绿化给予法律支持,把其纳入《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成为中国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规范屋顶绿化的城市。2005年3月成都市特别规定:成都市五城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的楼房,凡是12层楼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必须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凡成都市范围内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建筑均应根据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并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尽管目前屋顶绿化技术已经成熟,可在我国城市推广应用步履艰难,进展缓慢。以上海为例,偌大的上海市有2亿多平方米屋顶,目前绿化面积仅12余万平方米,可谓?沧海之一粟?。

 四、当前屋顶绿化设计的几种方法

 1.花园形式屋顶绿化可做成小游园的形式服务于游人,多用于服务性建筑如宾馆、酒楼等,能为客人提供游憩空间。小游园应有适当起伏的地貌,配以小型亭、花架等园林建筑小品,并点缀以山石。选择浅根性的小乔木,与灌木、花卉、草坪、藤本植物等搭配。为满足植物根系生长需要,种植土要30厘米至40厘米厚,局部可设计成60厘米至80厘米。此类屋顶花园要特别注意在建筑设计时统筹考虑,以满足屋顶花园对屋顶承重能力的要求,设计时还要尽量使较重的部位(如亭、花架、山石等)设计在梁柱上方的位置。2.色块图案形式采用大叶黄杨、紫叶小檗、金叶女贞等观叶植物或整齐、艳丽的各色草花配以草坪构成图案,俯视效果好,多用于屋顶高低交错时低层屋顶的绿化。因其注重整体视觉效果,内部可不设园路,只留出管理用通道。3.应季布置形式采用盆栽花卉,根据其盛花期随时更换,并可在楼的边缘处摆放悬垂植物,兼顾墙体绿化。此法多用于低层屋顶绿化。同时,还应注意协调统一又富于变化,形成韵律。

 (一)政府要加大推行屋顶绿化政策的力度。

 首先政府应该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并尽快将屋顶绿化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建建筑物或住宅小区制定立体绿化尤其是屋顶绿化的量化指标;还可以规定没有进行屋顶绿化规划和工程建设的项目不予批建和验收。扶持鼓励对旧住宅区和建筑屋顶的绿化整改,让新旧住宅和小区的屋顶都披上绿装。其次要充分运用税收、减息等经济杠杆,扶持引导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等发展屋顶绿化。同时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推出一部专门针对屋顶绿化的法规。各城市园林部门只能采取政府全额出资建设或给予完成屋顶绿化的单位一定补贴等形式来推广屋顶绿化工作。2005年是北京屋顶绿化试验推广年,政府出资兴建了13万平方米,但如果没有政府促进,企业进行屋顶绿化的热情将有所消退。有名人士曾说?现在一些?垃圾建筑?还在蔓延,屋顶绿化立法势在必行。?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呼吁,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屋顶绿化,让更多的城市上空能够生机勃勃。

 (二)制定屋顶绿化的技术和施工标准。

 通过制定屋顶绿化的技术标准,解决屋顶绿化中的防水、防腐等一系列问题。目前一些城市已经制定了规范标准。2005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三)要加强屋顶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屋顶绿化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屋顶绿化建设要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实施。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必须建管并举,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保障。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养护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广大居民群众支持和配合屋顶绿化的建设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居委会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有效地配合实施部门和单位做好屋顶绿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与新建项目配套实施的屋顶绿化方案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由规划局负责。屋顶绿化的计划制定、方案审定、技术指导及其相关协调工作,以及补贴费用的落实,由园林局负责。住宅物业公司实施屋顶绿化的相关协调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已竣工和尚未竣工的住宅项目及系统房屋的屋顶绿化建设,由房地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屋顶绿化建设,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绿化后的屋顶管理,须遵守下列规定:必须服从房屋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不得影响原有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不得妨碍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巡视和管理;不得影响原有的消防避险功能。绿化后的屋顶由该物业的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与维护;非公共屋顶花园,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业主自费绿化的屋顶,原则上由实施绿化的业主或用户自行管理与维护,也可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维护;如业主或用户维护不善造成脏、乱、差并不服从管理的,房屋管理单位应责令其整改。

 (四)处理好屋顶花园的权属问题。

 房屋由单个业主拥有产权的,由产权人承担。房屋由多个业主拥有产权的,按以下办法解决:一是鼓励顶层业主或用户自费绿化,经房屋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并征得30%以上产权人的同意后,由顶层业主或用户自行管理使用。二是非住宅房屋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产权所有人按产权比例承担。三是屋顶由业主购买或开发单位配送的,由业主或用户承担。如果有新的法律条款出台,将屋顶产权私有化,就可以调动民间资金来绿化城市的屋顶空间。目前楼市里所流行的买顶层送屋顶花园,送的屋顶花园根本不可能写入购房合同或产权证里,消费者往往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消费者对顶层空间的使用和改造往往非常有限,而且随时还有被收回的可能。如果将屋顶私有化,产权明晰,让顶层业主办理屋顶房产证,准许其作为顶层房屋的附属部分一并交易,这样业主就可以放心地对屋顶进行绿化改造了,屋顶绿化的投资渠道也会因此而拓展。可采取将屋顶卖给顶层住户、由住户负责绿化的方法。不硬性规定种植品种,在建筑设计允许的前提下,只要能起到屋顶绿化、净化空气的作用,不管是种树、种花、种草还是种菜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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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按照《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林地、林木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的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本辖区内有关的绿化工作。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区、县管理绿化的部门(以下称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绿化工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业务上受市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市和区县、街道、乡镇的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绿化工作。

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绿化的建设和养护。捐资、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第六条 本市加强绿化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与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优化植物配置,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促进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绿化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绿化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对绿化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市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绿化发展需要,编制市绿化系统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绿化系统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编制区、县绿化规划,经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区、县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征求市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第九条 市绿化系统规划应当明确本市绿化目标、规划布局、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

区、县绿化规划应当明确各类绿地的功能形态、分期建设计划和建设标准。

编制、调整市绿化系统规划和区、县绿化规划,有关部门在报批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利益相关公众的意见。第十条 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管理部门根据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市绿化系统规划、区县绿化规划,确定各类绿地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并向社会公布。

绿线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征求市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调整绿线不得减少规划绿地的总量。因调整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落实新的规划绿地。第十一条 公共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并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同级绿化管理部门在公园绿地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绿化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重要地区和主要景观道路两侧新建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沿道路一侧设置一定比例和宽度的集中绿地。具体的比例和宽度由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核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经征求同级绿化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化应当合理布局,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综合考虑居住环境与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第十四条 本市绿地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或者组织建设,其中,道路绿地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

(二)新建居住区绿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所在单位负责建设;

(四)铁路、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防护绿地,分别由铁路、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建设。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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